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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污損 2026|貼紙、紀念章、破損會被拒絕登機嗎
2026 護照污損怎麼判斷:護照貼了貼紙、蓋了紀念章、泡水或破損,會不會被拒絕登機與入境?整理護照條例規定、外交部提醒、出發前自我檢查與換發新護照要注意的事。
護照內頁多了一個景點紀念章、一張小貼紙,會不會到了機場才被擋下來?有可能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寫得很直接:護照蓋有紀念章戳、塗改或紙張破損,就已經構成護照污損,應該馬上換新護照;貼紙則是《護照條例》與施行細則明文不准的行為。
這篇把法規條文、外交部的提醒和兩則個案攤開來,告訴你哪些情形算護照污損、出發前怎麼自己檢查、發現了該怎麼辦。護照已經有狀況、想直接交給門市處理的讀者,可以先看台灣護照換發代辦。

重點摘要: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提醒,護照蓋有紀念章戳、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,即已構成護照污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 2024);《護照條例》第 5 條第 2 項另規定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(全國法規資料庫, 2026)。
護照怎樣算污損:護照條例怎麼寫
護照污損在法規上有三條直接相關的規定。《護照條例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把「護照污損不堪使用」列為應申請換發護照的情形;第 5 條第 2 項規定:「護照除持照人依指示於填寫欄填寫相關資料及簽名外,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。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
第三條在施行細則。《護照條例施行細則》第 3 條把第 5 條第 2 項講得更具體:「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,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。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施行細則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
那護照怎樣算污損?條例與施行細則的條文,都沒有寫「髒到什麼程度才算不堪使用」。
把話講得最白的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的提醒:「護照具有公文書的性質,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章戳,倘護照蓋有紀念章戳、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,即已構成護照汙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,以免影響出國旅遊通關的權益。」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 2024)
官方在這則提醒裡點名了三種情形:紀念章戳、塗改、紙張破損。貼紙不在這一句裡,它是由第 5 條第 2 項與施行細則第 3 條規範的。
能不能入境,是對方國家認定
護照有狀況,最後由誰決定放不放行?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公告講過這件事:「其他國家或地區是否接受我國人持黏貼貼紙之護照入境,係該國或地區依據其相關法規予以認定及執行之主權行為。」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 2016)
換句話說,台灣這一端沒辦法替你保證對方會放行。中時新聞網 2026 年 7 月報導過一則個案,當事人就是多次順利出入境之後,才在某一次被擋下來。
三種常見情形對應哪一條
我們把常見的三種情形,對照到條文與官方提醒,整理成一張表:
| 情形 | 條文或官方提醒怎麼寫 | 官方提到的後果 | 出處 |
|---|---|---|---|
| 護照上貼了貼紙 | 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 | 他國認定屬不實陳述或變造護照,拒絕入境並遣返 | 護照條例第 5 條第 2 項、施行細則第 3 條;領事事務局 2016 年公告 |
| 內頁蓋了景點紀念章 | 蓋有紀念章戳即已構成護照污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 | 入境他國時遭拒並被遣返 | 領事事務局 2024 年提醒 |
| 紙張破損 | 紙張破損即已構成護照污損;護照污損不堪使用應申請換發 | 影響出國旅遊通關的權益 | 領事事務局 2024 年提醒;護照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 |
(查證日期:2026-10-07。)
護照貼了貼紙會怎樣:封面、封底與內頁
護照貼紙不管貼在哪裡都不行。護照能貼貼紙嗎?施行細則第 3 條寫的是「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」,封面和內頁都在範圍裡。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公告,開頭先講了它在談什麼:「護照為公文書,不宜作為表達個人政治理念之器具,請國人切勿有改變護照原狀之行為」。公告接著留下一組數字:「自上(104)年底起,計有新加坡、澳門、香港之境管單位,認定持我護照國人於護照上黏貼貼紙之行為屬不實陳述或變造護照,因此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之案例迄今已達21件;另日本、美國境管單位要求持照人移除貼紙始予許可入境案件亦時有所聞。」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 2016)
讀這組數字要注意兩件事。第一,21 件是 2015 年底到 2016 年 4 月的統計,不是現在的累計數字;想知道最新的情形,請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公告為準。第二,公告當時談的是表達個人理念的貼紙,不能直接套到所有貼紙上。
同一份公告還引述媒體報導提到一個個案:2016 年 4 月 14 日,有國人因為護照封底貼了貼紙,被澳門拒絕入境並遣返。
不是避開封面就沒事
護照封面可以貼貼紙嗎?不行;而且不是避開封面就沒事。2026 年有一則個案,問題出在內頁。
中時新聞網 2026 年 7 月 28 日報導,一名旅客在社群分享自己的經歷:他準備搭機前往馬來西亞,辦理報到時,地勤發現護照內頁貼了一張航空公司的轉機貼紙;事後地勤告訴他,馬來西亞移民署回覆這種狀況無法入境。這名旅客說,他不知道是誰把貼紙貼在內頁、自己從來沒發現,這幾年出國很多次也都順利出入境(中時新聞網, 2026-07-28)。
這是當事人自述的單一個案,不代表每一個國家都會這樣處理。它提醒的是:護照內頁可能有你沒注意到的東西,出發前整本翻一次,比到了櫃台才發現好。
發現貼紙,先問再處理
看到護照上有貼紙,能不能自己拿掉就好?
2016 年的公告提到,日本、美國的境管單位曾要求持照人移除貼紙才許可入境。但那是對方境管人員當場的要求,各國做法不一樣,不代表貼紙拿掉之後就一定沒問題。
施行細則第 22 條處理這類情形時,用的說法是護照能不能「回復原狀」(條文在〈護照蓋了紀念章會怎樣〉那一段)。貼紙拿掉之後算不算已經回復原狀、需不需要換發,建議直接問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或照〈發現護照污損怎麼辦:換發新護照要注意的事〉這一段換發新護照。

護照蓋了紀念章會怎樣
護照蓋紀念章的後果,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的提醒直接寫了:「曾有國人赴他國旅遊時,將旅遊景點紀念章戳蓋於我國護照內頁,造成入境他國時遭拒,並被遣返回臺;疫情解封後,國人出國旅遊激增,又已發生國人不察加蓋紀念章戳於護照之案件。」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 2024)
景點、車站、展覽館擺的紀念章,蓋在護照上為什麼不行?
因為條文寫的是「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」加蓋圖戳。景點的紀念章不是權責機關的章戳,蓋下去就是條文說的「加蓋圖戳」。
第 25 條與施行細則第 22 條怎麼寫
《護照條例》第 25 條第 2 項規定,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,並註銷該護照,其中第 2 款是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蓋了一個章,護照就一定會被註銷嗎?不是。施行細則第 22 條替這一款訂了條件:「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情形,指持照人擅自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,並向主管機關、駐外館處或其他權責機關行使該護照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一、護照已無法回復原狀。二、護照可回復原狀,惟經要求持照人回復原狀,持照人拒絕回復。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施行細則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
把兩條放在一起讀:要走到註銷,得是拿這本護照去向機關辦事,而且護照已經回復不了原狀,或是被要求回復卻拒絕。外交部的提醒則是更前面的一步:護照蓋有紀念章戳,就請換新護照。
條文註銷的是那一本護照。申請新護照時要注意的事,在〈發現護照污損怎麼辦:換發新護照要注意的事〉這一段。
想集章,換一本本子
紀念章本身沒有錯,蓋錯地方才有事。出門前多帶一本筆記本或集章冊,看到紀念章台就蓋在那一本上。
帶小孩出國的家長可以多留意:護照交給大人保管,孩子手上拿的是集章冊,就不會蓋錯。

泡水、撕裂、脫頁:輕微破損還能用嗎
護照輕微破損可以使用嗎?《護照條例》與施行細則的條文,都沒有訂出「輕微」的標準。
能對照的條文在《護照條例》第 19 條第 1 項「應申請換發護照」的清單裡:第 1 款「護照污損不堪使用」,第 6 款「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的提醒也把「紙張破損」跟紀念章戳、塗改並列,寫明即已構成護照污損。
不是自己弄壞的,可能算製作瑕疵
有一種情形要分開看。護照的縫線鬆了、膠膜翹起來,不一定是你弄壞的。
施行細則第 17 條把「護照封皮、膠膜、內頁、縫線或印刷發生異常現象」列為《護照條例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所稱的製作瑕疵,並規定:「前項護照之瑕疵不可歸責於持照人者,依原護照所餘效期免費換發護照,主管機關並得將原護照註銷不予發還。」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施行細則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
所以同樣是「護照壞了」,可能走兩條不同的路:屬於製作瑕疵、又不可歸責於你的,是免費換發;屬於污損的,是一般換發,還可能遇到〈發現護照污損怎麼辦:換發新護照要注意的事〉講的兩個差別。屬於哪一種,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定,送件前可以先問清楚。
為什麼不要帶著有疑慮的護照出發
護照破損可以出國嗎?要看對方國家怎麼認定,而這件事出發前沒辦法先知道。
想想兩種結果的代價:提早處理,花的是一次規費與一段等待的時間;帶著有疑慮的護照出發被擋下來,賠的是機票、住宿與整趟行程。而且污損換發可能比一般換發久、新護照的效期也可能比較短,所以越早處理越好。
讀者常問到的狀況,有洗過或淋雨後留下的皺褶與水痕、資料頁邊緣翹起、內頁缺角或脫落。這些是我們舉的例子,不是官方的分類;拿不準屬於哪一種,就先問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。
出發前怎麼自己檢查護照
出發前檢查護照,五分鐘就夠。重點是在訂機票之前就看,不要等到站在報到櫃台前才第一次翻開。
這張檢查表是我們整理的:「看什麼」那一欄的細項是我們舉的例子,「對應的規定」是它所屬類別的依據。
| 檢查位置 | 看什麼 | 對應的規定 |
|---|---|---|
| 封面、封底 | 有沒有貼紙、塗寫 | 護照條例第 5 條第 2 項、施行細則第 3 條 |
| 內頁每一頁 | 有沒有紀念章、小貼紙、筆跡 | 施行細則第 3 條;領事事務局 2024 年提醒 |
| 資料頁 | 有沒有翹起、水痕、刮傷,照片與文字是否清楚 | 護照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 |
| 整本紙張與裝訂 | 有沒有缺頁、撕裂、脫線、皺褶 | 領事事務局 2024 年提醒(紙張破損);施行細則第 17 條(製作瑕疵) |
| 效期 | 距離到期日還有多久 | 另見護照效期不足六個月 |
(查證日期:2026-10-07。)
檢查時把護照從頭翻到尾,每一頁都看。中時新聞網 2026 年 7 月報導的那則馬來西亞個案,當事人就是沒發現內頁有貼紙。
每次出國回來,也值得再翻一次。回國就發現,離下一次出發還有時間處理。
發現護照污損怎麼辦:換發新護照要注意的事
護照污損怎麼辦?換發新護照。依《護照條例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,護照污損不堪使用是「應」申請換發的情形(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, 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不過,因為貼紙、章戳或污損而換發,跟一般到期換發有兩個差別,都寫在同一部條例的第 21 條。
差別一:審核可能比較久
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受理護照申請,有該項所列情形之一者,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;所列情形包括第 4 款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」與第 6 款「污損或毀損護照」。同條第 2 項接著寫:「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就其法定處理期間延長至二個月;必要時,得延長至六個月。」
條文用的是「得」,表示主管機關可以這樣做,不是每一件都會延長。但既然有這個可能,就別把時間抓得太緊。
收到補正或到場說明的通知,一定要在期限內處理。同一部條例第 23 條第 1 項第 4 款把「未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期限補正或到場說明」列為應不予核發護照的情形。
差別二:新護照的效期可能比較短
第 21 條第 3 項規定:「有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。」
也就是說,因為貼紙、紀念章或污損而換發,拿到的新護照效期有可能被縮短。同樣是「得」,由主管機關就個案決定。
把兩個差別放在一起看:
| 項目 | 條文怎麼寫 | 對你的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補正或說明 | 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;未依期限辦理,應不予核發 | 可能要多跑一趟或補資料,而且要準時 |
| 處理期間 | 得延長至二個月;必要時得延長至六個月 | 要比一般換發更早辦 |
| 新護照效期 | 得縮短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| 效期可能比一般護照短 |
(依護照條例第 21 條、第 23 條,查證日期:2026-10-07。)
換發要準備什麼、多少錢、趕不趕得上
應備文件與流程,我們已經另外整理,這裡只指路:
- 文件清單看換發護照要帶什麼。
- 還沒決定什麼時候換的,看護照到期前多久可以換。
- 規費看辦理護照多少錢。
- 出發日很近的,看護照急件。要提醒的是,有貼紙、章戳或污損的案件能不能走速件、實際要多久,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當次受理的結果為準,出發日很近的話,請先打電話問清楚。

不想自己跑:護照換發代辦
護照有貼紙、章戳或破損,又排不出時間跑一趟?我們有承辦護照換發,服務內容、代辦費與作業天,以護照換發代辦服務頁的現行公告為準。護照算不算污損、新護照的效期多長,仍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定。
拿不準要不要先換、時間怎麼抓,可以先把出發日期與護照狀況告訴我們。無法親自到門市的,受理郵寄,請先加 LINE 洽詢。
常見問題
護照怎樣算污損?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提醒,護照蓋有紀念章戳、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,即已構成護照污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;《護照條例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也把「護照污損不堪使用」列為應申請換發的情形(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護照貼了貼紙還可以出國嗎?
不建議。《護照條例施行細則》第 3 條規定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告,2015 年底到當時共有 21 件因護照貼貼紙遭新加坡、澳門、香港拒絕入境並遣返;這是 2016 年的統計,不是現在的數字(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護照被蓋了紀念章怎麼辦?
換發新護照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 年提醒,曾有國人把景點紀念章戳蓋在護照內頁,入境他國時遭拒並被遣返;護照蓋有紀念章戳即已構成護照污損,應即申換新護照(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護照輕微破損可以使用嗎?
《護照條例》與施行細則的條文沒有訂出「輕微」的標準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把紙張破損列為護照污損的情形;封皮、膠膜、內頁、縫線異常則可能屬於施行細則第 17 條的製作瑕疵,不可歸責於持照人時免費換發。屬於哪一種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定(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護照污損換發,效期會變短嗎?
有可能。《護照條例》第 21 條第 3 項規定,有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、污損或毀損護照等情形者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;同條第 2 項規定處理期間得延長至二個月,必要時得延長至六個月(查證日期 2026-10-07)。
參考資料
- 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
- 全國法規資料庫-護照條例施行細則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-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護照內頁不得擅自加蓋紀念章戳(2024-03-14)
-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-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改變護照原狀以確保旅行權益(2016-04-22)
- 中時新聞網-護照1狀況「還沒出國就被拒絕入境」苦主愣:之前都沒事(2026-07-28)
